食品包装合规说明

洛阳荣峰塑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专业从事一次性食品接触用塑料及纸制餐饮包装的研发、生产与销售。为保障客户与终端消费者的食品安全,本公司就产品合规性作如下说明:

一、生产资质

本公司已依法取得《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》,具备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合法生产资质。相关资质文件、检测报告可供客户查询与索取。

二、执行标准

本公司产品依据下列国家及行业标准组织生产与检验:

1、GB 4806.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》

2、GB 4806.7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》

3、GB 4806.8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》(纸制品系列)

4、GB 31603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》

5、GB/T 18006.1《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》

三、原料控制

注塑类产品采用原生食品级聚丙烯(PP)原料,不掺加回收料、再生料及未经许可的助剂;

纸制品采用符合食品接触要求的原纸,油墨、涂层等辅材均选用食品级材料;

所有原材料入库前执行索证索票与抽检制度,留存供应商资质与批次检验记录。

四、生产过程控制

生产车间按功能分区管理,配备智能注塑设备与自动分拣系统,实行封闭式作业;

关键工序执行标准化作业规程,生产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;

建立原料入库抽检、生产中途巡检、成品出厂全检的三层质量检验架构。

五、检验与追溯

每批次产品按标准进行出厂检验,检验项目涵盖感官、尺寸偏差、负重性能、耐温性能、密封性能及迁移量等;

设立独立留样档案室,按批次留存样品;

依托 ERP 系统建立完整生产档案,实现从原料采购、生产加工、过程检验到成品出库的全流程记录,产品全周期可追溯。

六、产品标识与追溯

产品外包装标注产品名称、材质、规格、生产日期/批号、执行标准、生产企业名称、使用温度范围及“食品接触用”等标识。客户可通过包装批号查询对应生产与检验记录。

七、使用与储存提示

本产品为一次性餐饮具,不建议重复使用;

请在产品标注的温度范围内使用(常规 PP 材质适用温度约 -20℃ 至 120℃,具体以单品标识为准),避免超温使用导致变形或安全隐患;

请勿直接接触明火、不得用于烤箱及高温油炸场景,微波加热前请确认单品标识是否标注“可微波”;

应贮存于干燥、通风、清洁的库房内,避免日晒雨淋及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,远离火源;

包装破损、受污染或超过保质期的产品请勿使用。

八、合规承诺与责任边界

本公司承诺:交付产品符合上述执行标准与双方合同约定,且为对应批次检验合格产品;

客户应按产品标识及本说明的提示规范使用与贮存。因超温使用、重复使用、违规盛装、不当贮存或擅自改型等原因导致的问题,不属于产品质量责任范围;

定制产品(含结构改型、品牌印刷、特殊尺寸)的合规要求以双方确认的《产品规格书》或合同约定为准。

九、证书查询与咨询

如需索取生产许可证、检测报告、ISO 9001 证书或就产品合规事项进行咨询,请与我们联系:

联系电话:155-3850-0088
电子邮箱:corp@lyrfsy.com


洛阳荣峰塑业有限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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